3月25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菏泽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1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8个,总建筑面积为246万平方米,涉及业主22500户。到2025年,全市需改造306个住宅小区(含单体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涉及业主91305户。 《通知》明确,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业主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近期列入征收计划的老旧小区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通知》指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基础类,以改善老旧小区“脏乱差”为主要目标,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具体包括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雨污分流、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充电基础设施等;完善类,以完善老旧小区功能为主要目标,在基础改造的基础上,还包括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设施、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提升类,以提升老旧小区品质为主要目标,在完善类改造的基础上,还包括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具体改造内容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中国管道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