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下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对部分居住小区市政燃气管道已覆盖但仍采取小型气化站、瓶组站向居民用户供气的情况,要加大力度推动管道天然气替换工程,2024年底前完成整治。 方案指出,开展居民小区用气环境整治。对居民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箱(柜)、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立管、盘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孔、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杜绝小区内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 组织开展居住小区“拔点”行动。对部分居住小区市政燃气管道已覆盖但仍采取小型气化站、瓶组站向居民用户供气的情况,要加大力度推动管道天然气替换工程,各地要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2年10月前完成方案制定,2022年12月底前全面摸清情况、建立工作台账,2024年底前完成整治。 此外,督导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入户安检等方式,重点排查和协助用户整改以下安全隐患:一是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二是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三是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四是在不具备条件的“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