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最为突出的。特别是近几年,由于脚手架整体或者局部失稳造成的倾覆、坍塌,以及脚手架搭拆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而造成的严重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脚手架配件生产不合规、搭设不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的破坏、材质的磨损等原因,都极易造成脚手架安全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外脚手架及模架支架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脚手架材质及架体搭设管理,有效预防脚手架倾覆、坍塌等事故的发生,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脚手架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整治时间
2022年1月-2022年7月。
三、主要整治内容
(一)架体构配件材质方面
1、施工单位违规使用尚无相关国家技术标准规范或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钢管支架及构配件。
2、施工单位违规采购或租用材质不合格的脚手架材料,重点整治以下脚手架材料:
(1) 钢管的外径、壁厚偏差超过规范允许范围,承重立杆壁厚低于3.0mm,存在裂纹、折痕、凹陷或严重锈蚀的钢管; (2)立杆连接盘、立杆插套、横杆插头等制作质量不达标的承插型轮扣式钢管支架; (3)托板厚度小于5mm的可调托撑(底座); (4) 各类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接长套管等构配件; (5) 抗滑、抗破坏、扭力矩等力学性能不合格或有裂纹、变形、螺钊出现滑丝的各类扣件; (6) 网目密度、耐贯穿性、耐冲击性和阻燃性能不达标的安全网。
3、施工、监理单位未落实有关脚手架材料进场验收、抽样检测、日常维护、报废处理等制度。
(二)架体搭设质量及安全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未按方案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脚手架、支模架搭设及拆除,立杆间距、步距、自由端高度超过专项方案要求;扫地杆和纵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以及剪刀撑和刚性连墙点等构造措施不符合要求。 2、施工、监理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外脚手架、模板支架的专项方案编审、论证,,专项方案中编制内容不全、指导性不强;未明确说明施工工艺技术(如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等)、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或验收要求等内容,超规模危大工程不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专家论证流于形式。 3、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施工作业之前,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组织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未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4、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未经专项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进行架体搭设。架体搭设全程之后,不按规定组织验收。 此外,长沙市住建局还规范进行脚手架安全专项整治运动的实施步骤,从“自查自纠”到“集中整治”再到“总结督查”,并明确每项工作的时间和重点。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22年1月—2022年3月)
各施工、监理单位应立即开展建设项目外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施工安全排查工作,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落实,对不合格的脚手架材料要清退出场。 (二) 集中整治阶段 (2022年4月—2022年6月)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深入开展外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脚手架材料进行监督抽检,对脚手架材质不合格、外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搭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应采取严格监督措施,严肃处理。 (三) 总结督查阶段 (2022年7月)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梳理问题,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提出加强改进措施,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材料至市住建局质安处。市住建局将结合季度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抽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脚手架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流于形式的单位及人员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材料源头管控。
各责任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钢管、扣件、顶托(底座)、安全网等脚手架材料的管理。在脚手架材料租赁(采购)环节,施工单位应与租赁(生产)单位签订租赁(采购)合同,明确脚手架材质要求及使用用途,脚手架材质必须满足本文件通知要求。脚手架材料租赁(生产)单位应自检合格,提供脚手架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明,不得租赁(出售)达不到合同及标准规范要求的脚手架材料。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实施脚手架材料进场验收,查验脚手架材料的材质、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实地抽查脚手架材质的关键质量指标(如钢管外径、壁厚,托撑(底座)螺杆外径、托板厚度等),对质量有疑问的,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对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脚手架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脚手架材料检测单位应如实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客观。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外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相关技术标准,加强脚手架材质及搭设安全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的热镀锌承插型键槽式、盘扣式钢管支架。自发文之日起,新搭设的外脚手架及模板支架严禁使用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脚手架材料。对已搭设且脚手架材料不达标的架体,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加固方案,经加固处理并重新验收方可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在日常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脚手架材质不合格、专项方案编审论证不到位、架体搭设质量差等问题,应通过监理报告制度及时告知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专家技术指导。
对达到超规模危大工程范围的外脚手架、模板支架,论证专家应严格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对脚手架设计计算进行核验,在论证报告中明确安全风险控制关键节点和方案论证意见。在脚手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进度及时反馈至专家论证组长,专家论证组长应对安全风险控制关键节点进行实地查验,出具书面的安全风险跟踪评估报告并报至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四)严格开展监督检查。 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脚手架材质、架体搭设质量及责任单位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使用非标的钢管支架、不执行本通知要求违规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材料、不按标准规范和专项方案搭设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架,一律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拆除不合格架体,清退非标、不合格的脚手架材料;对不履行架体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专项整治要求的责任单位及人员,一律认定上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违规提供不合格架体构配件的租赁(生产)单位,公开曝光并纳入差别化管理范围,情形严重的,责令退出建筑市场。 脚手架安全问题事关民生,此次整治也是在重点解决脚手架施工原材料、设计、构造、搭设等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降低标准施工的现象,提高脚手架工程原材料、荷载设计、构造措施等标准,具备先进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从而进一步提升整个建筑脚手架市场施工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成为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