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城镇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到2025年,建设改造燃气、生活污水、供水、雨水等地下管网达到9000公里,地下管网系统进一步完善,运行安全和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方案》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燃气、生活污水、供水、雨水等既有管网“病害”,针对问题实施管网建设改造,统筹城镇发展与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网覆盖范围和供应保障能力;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鼓励地下管网权属企业加大建设改造投入力度,加强质量监管,切实提高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质量 《方案》提出,各地要统筹组织开展城市(县城)地下管网等设施普查,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相关单位(企业)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分工,全面普查燃气、供水、生活污水、雨水管网,摸清管网布局现状和功能属性,运用探测、管道视频检测(CCTV)、管道潜望镜检测(QV)等方式,找准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病害”,建立“病害”问题台账,系统推进问题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雨污管道错接混接,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管道超设计年限使用等问题。力争2022年底,设市城市基本完成管网普查工作;2023年底,县城基本完成管网普查工作。同步推进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一张图”形式呈现。 《方案》提出,各地人民政府制定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实施计划,统筹城市地上地下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补齐设施短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指导各地做好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审批、规划施工许可、破路审批等工作,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各地下管网行业管理部门和权属企业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推进地下管网的建设,提高地下管网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 《方案》提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一般债券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加大省级资金对地下管网项目的投入,优先支持管网普查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