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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渝昆高铁(高新区段)D426燃气管道迁改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6/10/13 13:46:05 兰格钢铁 兰格钢铁网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渝昆高铁(高新区段)D426燃气管道迁改工程(项目编号:2504-500356-07-01-906694)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渝昆高铁(高新区段)D426燃气管道迁改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原则同意项目工程评价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涉及河道为肖家河,涉河建设内容为三百梯水库库区段穿河管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管道全长61.59m,采用水平定向钻方式穿越,穿越位置河床高程260.28m,管道设计中心线高程247.08~255.73m,管道埋深9.73~23.20m。

三、本工程施工期需保证河道行洪通畅,严禁阻断原天然河道水流。

四、施工期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做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高新区建设局。由高新区建设局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根据涉河事项复核报告参与其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七)相关管线迁改下穿三百梯水库,为保证后期水库维修、整治和抢险等高效顺利实施,请业主单位参照相关管理要求签订互保管理协议。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2日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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