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宝清电厂2×600MW供热增容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宝清电厂2×600MW供热增容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5056,招标人为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宝清电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腹地的宝清县境内。电厂装机为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20年投产。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N600-24.2 566/566型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凝汽式汽轮机。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燃煤直流炉。
应城市供热需求,同时为提高机组效率、减少冷源损失,2022年宝清电厂对2×600MW机组实施热电联产供热改造,向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供热,供热面积90万平方米,改造后设计供热负荷145MW,其中八五二农场热负荷90MW,供热面积150万平米;电厂厂区和矿区热负荷45MW,供热面积92万平米。
2.1.2招标范围:
本采购标的施工范围包括两台600MW机组供热增容改造工程,一是汽轮机本体零出力改造工程,二是新增供热首站1座。所有工程所需要的部分设备采购(甲供除外)、制造、供货运输(包括二次搬运)、仓储、场地拆除及恢复、土建建(构)筑物施工、设备和管道及其附件的安装(包括电气、控制系统以及与主机系统的工艺、电气、热控等接口)、施工场地的租赁(如有)、垃圾清运、安全设施、现场照明、消防配置、整个系统的调试、试验、消缺、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性能试验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2.1.3计划工期:合同有效期为签订合同后四年,工程工期要求:从开工日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不得超过300日历天。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完成供热首站建设并具备供热条件。2026年和2027年结合电厂机组检修实施两台汽轮机切缸改造,截止2027年11月30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和工业管道安装GC1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热改造EPC或PC总承包或施工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热改造EPC或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热改造EPC或PC总承包或施工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8-09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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