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资源化利用对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6月10日发布的《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至2025年底我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万立方米/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各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对于城镇污水,要持续提高收集处理能力,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补齐管网“毛细血管”,统筹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到2025年底,我省新建污水管网2400公里以上、改造污水管网160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万立方米/日以上。我省所有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同时,我省将不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进水BOD浓度高于100mg/L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1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力争达到100mg/L以上或较2021年底提升20mg/L以上。同时,各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以上。污泥处理能力基本实现县级全覆盖。
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方案》提出,不宜盲目新扩建污水处理终端,但经评估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人均不足的市、县,要抓紧实施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在2023年底前补齐终端处理能力不足的短板。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选址按照既有利于重力流排水,又保障洪涝不淹的原则合理确定厂址标高,确保处理设施持续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