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飞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市四区内排列无序、乱接乱拉、跨街连接等设置不规范、影响市容的架空管线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清理废弃架空线杆、线缆,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此次整治范围为市四区,包括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及周边、商贸综合体及周边、农贸市场及周边、医院、交通场站、公交地铁线路、公交地铁车站、全国文明村镇等16类主要点位。重点整治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网络呼和浩特分公司在城市道路上空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弱电线缆及其杆架、支撑线、挂晒线等各类架空管线。市四区切实落实属地负责,各管线产权单位坚持“谁所有谁负责”原则,采取“飞线”入地、入槽、绑扎等方式进行归拢整理,能入地的全部入地。 据介绍,列入城市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架空线路应按计划入地,管沟已铺设完成的管线单位架空线缆必须入地,横跨道路、道路交叉口的架空线缆必须入地,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或者实施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的要做好架空管线同步入地工作。未按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设置的各类管线要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道路红线范围内能够进行地埋式改造的线杆、拉杆等设施及障碍物要改为地埋式;整治范围内废弃的线缆、线杆、灯杆等应彻底清理拆除。临街杂乱无章、破旧残损、有安全隐患但暂时无法入地且确需继续使用的架空管线,产权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说明情况,经辖区同意后,重新更换并规范设置;散乱零星的线路采取绑扎、入槽等方式处理。各产权单位要对完成改造的管线设置标识,标明管线类别、产权单位、管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标识信息。 对老旧小区的“飞线”,管线产权单位负责实地勘察后,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每个小区线缆改造方案(方案中须明确线缆入地需要预留的管网资源),方案要上报属地住建部门等相关单位。住建部门将线缆整治方案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方案,在具体施工过程中配合管线产权单位完成老旧小区“飞线”整治。 主次干道的“飞线”必须入地,各管线产权单位将主次干道所需管网资源报属地住建部门汇总,住建部门结合道路改造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如道路近期改造,“飞线”整治要同步纳入道路整治方案,如道路近期无改造计划,应结合管线产权单位需求确定单独的管线入地方案并组织实施。 背街小巷的“飞线”尽量入地,对于确实无法入地且需要继续使用的架空管线,产权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说明情况,经辖区同意后,可更换为捆扎或者并入线槽的方式。 常规“飞线”,有管孔资源条件全部入地;不具备入地条件区域的“飞线”可采取入管、捆扎、贴墙等方式整治;对停用、废弃的各类线缆实施剪除;对废弃线杆进行拆除并修整杆洞;对破损、有碍观瞻的光缆交接箱进行修复,统一规格并集中定点设置。 经各通信运营商现场确认的无主“飞线”,各运营商签字确认不是自己产权后由属地政府组织人员拆除。 《通知》明确,市飞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统筹协调推进“飞线”整治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运营商全力做好“飞线”整治各项工作。在坚持“属地管理”“谁所有谁负责”的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企业配合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提前介入加强行业指导,提升城市精致化管理水平。 |